一次性求职补贴,就是政府为减轻困难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求职压力而设立的一项政策性补贴,具体措施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日前,为帮助困难毕业生更好实现就业创业,北京市启动“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发放对象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申报方式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通过所在院校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包括收集材料、校级审核、填报信息、公示等环节。
详情:
发放对象
2026届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毕业生: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0月10日前,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
详情:
对象:毕业学年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条件:积极求职创业。
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发放流程:
1.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并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及对应困难类别证明材料;
2.院校初审后对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院校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将相关台账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复核;
3.复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详情:
补贴对象
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六类
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六类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如果同时符合多个身份,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并且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过的不可重复申领。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补贴标准
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六类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
申报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9月20日-10月31日。
申报流程
毕业生个人申请→系统校验→学校初审→学校公示、集中申报→人社部门复核→发放补贴资金。
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申请或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赣服通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