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的规定和2025年2月25日四川省教育厅对我校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我校自2025年起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本次学费调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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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