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周临近,
大家是否都进入复习状态呢?
"行百里者半九十"
希望同学们抓紧时间,
在巩固知识的基础上,
拒绝被窝、游戏的诱惑,
认真做好最后阶段的复习。
考试对于我们而言不只是检验学习成果,更是一场道德与诚信的考验。然而,有一些同学没有认真复习,又害怕挂科重修,或是担心绩点不高,抱着侥幸的心理,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甚至是作弊。
作弊一旦被发现,
将会被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甚至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在此呼吁各位同学:
诚信应考!
做好备考复习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孟子说:"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考试不仅是为了检验我们知识或技能的掌握情况,也是对我们个人道德和行为底线的检验;不仅是考知识,更是考人品,考道德。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
相关制度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考场纪律,不服从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人考场或者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秒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放松心态小技巧
I
II
IV
V
VI
考试的号角已经吹响
胜利的旋律在寰宇回荡
学以载道,诚信为本
让我们共同诚信面对
让我们带着诚信走进考场
大家一起加油吧!
责任编辑:王宇 审核:王昱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