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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致全区教师 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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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家长:
       你们好!
       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非常严峻,我区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联防联控工作十分艰巨。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做到:
       一、密切关注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先居家观察,持续发热不退的,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追踪和排查等工作,并向所在学校报告情况。
       二、寒假及春节期间,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务必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出门请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洗鼻。
       三、关注每日官方信息,学习防疫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虚假信息,直面疫情,消除恐慌。
       四、从湖北返乡的大学生或近期有湖北旅居史的师生,自离开湖北14天内要自觉做到居家隔离观察,不参与任何社交活动。
       五、各高校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离校和返校时,请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经排查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不举办、不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培训、育儿活动(若有延长将另行告知)。
       七、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充足的睡眠、充分的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
       八、不要捕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如接触驯养动物,请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九、加强联防联控预警。请大家互相监督,发现有来自湖北武汉的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及时给予劝诫或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共同努力保一方平安。
       十、各位老师、学生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开学时间为准,不要提前到校。需返校的大学生在开学前要与学校联系,确定开学时间后再行返校。


【审核:陈晓明 责任编辑:唐显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