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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并形成制度的通知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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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开展创新争优,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进一步加强“勤奋、务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根据《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学院决定对2016—2017学年度涌现出的先进班级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全体在籍、在校的学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应当具备的条件

1.模范遵守《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思想先进,政治信仰坚定,无违纪现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身体素质良好,体育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

6.三好学生评选年级为2014级、2015级、2016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

3.积极配合班主任、系领导、学校各部门做好学生工作,及时如实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4.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

5.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系学生组织以及班委的同学。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年级为2014级、2015级、2016级。

7.如校系学生组织拟定为学生干部不再参与班级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的班委会及其领导核心。

2.有符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色的班级奋斗目标。

3.班风文明,一学年来班内无违纪事件和受处分的同学。

4.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全班补考人数在20%以内。

5.一学年来无不合格宿舍、教室等不良记录。

6.优秀班集体评选年级为2014级、2015级、2016级。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5%(有小数点的,实行四舍五入为最终结果)评选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按各校(系)学生组织、班学生干部数的5%(有小数点的,实行四舍五入为最终结果)评选推荐。

3.“先进班集体”按上一学年班级数量的10%(有小数点的,实行四舍五入为最终结果)评选推荐。

四、奖励措施

1.三好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全校通报表扬。

2.先进班集体授予“先进班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

3.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全校通报表扬。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的总体要求:坚持标准,遵循程序,民主推荐,上级审批。

2.评选表彰的程序:

(1)学生处确定当年比例,并下发相关文件(4月18日之前)。

(2)各系按学校总体要求组织教学班实施“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4月20日到4月25日)。

(3)各系按学生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4月27日之前)。     

(4)学生处汇总、审查各系上报材料后统一报院务会审批。

(5)院务会批准后由学生处主持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