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开展创新争优,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进一步加强“勤奋、务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根据《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学院决定对2016—2017学年度涌现出的先进班级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全体在籍、在校的学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应当具备的条件
1.模范遵守《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思想先进,政治信仰坚定,无违纪现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身体素质良好,体育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
6.三好学生评选年级为2014级、2015级、2016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
3.积极配合班主任、系领导、学校各部门做好学生工作,及时如实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4.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
5.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系学生组织以及班委的同学。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年级为2014级、2015级、2016级。
7.如校系学生组织拟定为学生干部不再参与班级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的班委会及其领导核心。
2.有符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色的班级奋斗目标。
3.班风文明,一学年来班内无违纪事件和受处分的同学。
4.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全班补考人数在20%以内。
5.一学年来无不合格宿舍、教室等不良记录。
6.优秀班集体评选年级为2014级、2015级、2016级。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5%(有小数点的,实行四舍五入为最终结果)评选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按各校(系)学生组织、班学生干部数的5%(有小数点的,实行四舍五入为最终结果)评选推荐。
3.“先进班集体”按上一学年班级数量的10%(有小数点的,实行四舍五入为最终结果)评选推荐。
四、奖励措施
1.三好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全校通报表扬。
2.先进班集体授予“先进班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
3.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全校通报表扬。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的总体要求:坚持标准,遵循程序,民主推荐,上级审批。
2.评选表彰的程序:
(1)学生处确定当年比例,并下发相关文件(4月18日之前)。
(2)各系按学校总体要求组织教学班实施“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4月20日到4月25日)。
(3)各系按学生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4月27日之前)。
(4)学生处汇总、审查各系上报材料后统一报院务会审批。
(5)院务会批准后由学生处主持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