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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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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以及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高校在职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本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上自行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30日(每天7:30—23:3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人事处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内:8:30—17:30);

(三)学校人事处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5月5日前;

(四)请申报人员注意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8.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 公办学校在编人员提交学校人事处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他在岗人员提交学校人事部门签署的长期聘用合同复印件和所在学校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10.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三、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亚平、廖自春

联系电话:028-82217200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