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3/16
1194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的文件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学生事务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吕晓南

副组长:陈  雷

成  员:佘怀川、王林、蒲江江、米家兴、杨建、分管系主任、学管科长

二、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10名年度人物颁发荣誉证书;前两名推送参加全国“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四、其他要求

1、各系推送学生材料务具有真实性,不得弄虚做假;

2、推送学生需填写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

3、所推选学生需提供电子照片一张(生活照)并附一句话;

4、所推选学生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报学生事务部学生处;

5、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未报视为放弃。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