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
根据国家安排,2016年清明节定于4月2日—4日放假,为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现就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计划和安排好时间,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大家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处、各系部学工组要做好学生离留校的统计工作。
二、切实做好防事故、案件工作
1、防盗窃:各院校要对办公室、实训楼、多媒体教室、仓库和学生公寓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放假人员离开办公室等场所时,要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安保人员要不间断地加强对校区的巡逻和巡查,对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等重要目标要严防死守。
宿管员要加大对公寓楼内的巡查力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公寓,对物品的出入要严格检查和登记,学生要特别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学生离开宿舍时要锁好自己的物品柜,并锁好关好门窗,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保管好,或在宿管处登记后随身带走,防止丢失。
2、防交通事故:学生和教职工回家、外出旅游,乘坐车、船都要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个人驾驶车辆、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行路等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防酗酒斗殴:各院校学生处要教育学生不喝白酒和酒精饮料,防止自我情绪失控,引发打架斗殴和其它问题的发生。
4、防火灾:教育学生节日放假期间,在宿舍内不使用违规电器,不点蜡烛,不躺在床铺上吸烟,不乱丢烟头,人离开时要切断宿舍的电源,防止火险火灾发生。
5、防抢夺、抢劫:学生和教职工外出时,对自己携带的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防止被不法分子抢夺、抢劫。
6、防意外伤害:外出要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礼貌,不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遇到问题妥善解决,防止意气用事,引发事态扩大,遇到不法分子的纠缠和骚扰,要头脑清醒,灵活机智应对,迅速摆脱,处于危险时要想方设法逃生、求救和报警。
8、防淹亡:去河边、湖边游玩,要防止滑落水中,更不能下河、水塘去游泳和洗澡,防止淹亡事故的发生。
9、防走失:外出旅游,不盲目探险,不到高山、峡谷、原始森林等危险的地方去,防止迷失方向和被困。
10、防上当受骗:节日期间,学生自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要防止信用卡诈骗,防止陷入黑中介和非法传销组织,回家和旅游途中,也要防止上当受骗。
11、防食物中毒:学校食堂的食物采购、加工,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注意搞好食品卫生,学生和教职工在外饮食也要讲究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加强值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1、各类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防止因工作失职和疏忽而引发事故、案件。
2、安保人员要严格门禁制度,对车辆、人员的出入,必须严格管控和检查;对贵重物品和大件行李箱包的出校,要凭学生证、身份证、出门条等有效证件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姓名、证件号码、所属单位及物品名称、型号、数量等情况)。
3、学校行政、保卫、后勤、宿管等值班人员要密切协作,严防校区发生盗窃、火灾、伤害、破坏等事故、案件。
四、坚持信息报送制度
加大对舆情网络的监控,分析研判、排查隐患、化解矛盾。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较大问题在果断处置的同时,要马上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院领导或集团对口联系人,防止迟报、误报和漏报。
希望各院校将以上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工,使人人皆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希望教育安全办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