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院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比赛安排
3月14日—3月25日,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3月14日—3月18日,全体辅导员参加。
(二)决赛:3月21日—3月25日进行;根据预赛结果选拔10人参加决赛,评选前六名进行表彰。
三、奖励形式
(一)此次比赛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此次比赛第一名将代表学院参加全省第四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比赛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
(三)成绩计算。预赛、决赛成绩相加决定最终名次(预赛成绩占30%,决赛成绩占70%)。本次比赛的预赛成绩和专项考核成绩一并记为年度考核中的学院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提升我院学生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比赛成功举办。
2、要加强宣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展示我院学生工作的窗口,要加强对大赛的宣传,营造好氛围。
3、要精心准备。各系要周密策划比赛,确保赛事贴合实际,高效顺利;辅导员要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精心准备本次比赛。
附件:预赛、决赛参考题目
学生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