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公示 2014 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组电明字?2015?21 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公示 2014 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和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川组电明字?2015?35 号)要求,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 2014 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4 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高校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请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通过以下方式,将2014 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校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1. 请各高校将本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并在本单位局域网、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2. 在内部专网不能覆盖的高校,可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浏览共产党员网,及时了解中管党费、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四、公示时间。2015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13 日。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中管党费、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高校按党组织隶属汇总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前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电话:028-86117455,邮箱:jygwz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