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规范设备借用手续,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日常教学需借用仪器设备的单位,需到实训中心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设备借用申请表》。借用物品要按时归还,借用申请表留存备案。
二、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向个人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借用相关仪器设备的,由借用人申请,填写《设备借用申请表》,经借用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三、所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查明原因,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对使用、借出损坏、丢失仪器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并追究责任。
四、实训室在借用期间,借用实训室人获得使用权的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实训室资产及安全管理责任。管理办法及其注意事项如下:
1、实训室借用申请获批准后,在借用的实训室使用前,请借用人与该实训室的管理员对实训室的资产进行校对,核对无误后,借用人领取该实训室的钥匙,正式完成该实训室的管理移交工作;
2、借用人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实训室所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实训室的钥匙必须严格管理,钥匙不得私自复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借用人要为实训室的安全负责,遗失物品要追究相应责任;
3、钥匙的使用:一旦发现门锁或钥匙出现故障,尽早报请实训中心派人修理,以免造成更3大的损失;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增配钥匙或改装门锁,如有发现将做严肃处理;持匙的人员需妥善保管钥匙,如有丢失需及时上报,并更换门锁:持有钥匙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关门;
4、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和动用实训仪器设备及工具,禁止将所在实训室的任何资产带离实训室,禁止在实训室使用其它非实训室的电器,如电热器等:
5、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训室,不得存放与实训无关的任何物品,不得在实训室留宿,原则上需要在晚上22:00之前离开
6、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与其它消耗材料,保持实训室的整洁;
7、如损坏实训室里面的仪器设备等应立即告知实训室管理员,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8、使用完毕离开实训室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切断电源、火源、水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保卫科在巡查时若发现该实训室管理出现未符合安防要求的情况,由保卫科开具整改通知书,借用人按规定缴纳罚款:
9、实训室借用结束后,请务必重新打扫好实训室的卫生,并通知实训室管理员进行实训室归还验收,由借用人与该实训室管理员一同对该实训室的资产进行校对,如发现损坏或丢失的资产,一律按相关规定由借用人进行赔偿:
10、资产清点完成后,及时归还钥匙等物品,完成借用实训室的归还手续:
11、若要继续使用,请申请延长借用时间;
12、借用人必须接受以上条款方可使用实训室
实训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