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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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校园法制宣传文化月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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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法律进学校”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川教函〔2014〕662号《关于做好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决定在12月开展以“12·4国家宪法日”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月主题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

      二、活动对象

      全院教职工和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谢桂兰

副组长:饶建明

成  员:陈晓辉  罗琴  肖明  佘怀川  陈雷  王大俊 罗江  王宝明  王林及各系部主任。

下设活动办公室1个,设在保卫处办公室。

主任:佘怀川

组员:陈进  叶欣

五、活动形式

1、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活动由保卫处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于11月21日前报省报四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处。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其他相关处室、系部按本方案要求分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2、保卫处制定相应宣传横幅4个,在校园主干道、明显路口上悬挂。

3、保卫处制作喷绘“12·4国家宪法日”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栏两个。

4、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协助召集学生,12月3日下午,邀请法制副校长举行一场《宪法》知识讲座。重点宣讲《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

5、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召开学生法制宣传主题团日活动。

6、学生处团委负责校园广播电视台征文比赛并广播。

7、学生处团委负责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选择开展辩论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作品展、动漫、微电影创作大赛、法治小品、情景剧展演等形式主题活动。

8、学生处团委结合12月份大学生艺术节闭幕式晚会,搞好部分法治法制类宣传文艺节目。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成果。

9、学生处学生科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召开法制主题班会1次。

10、学生处学生科负责全体学生宪法知识开卷考试答题1次。

六、活动要求

1、各处室、系部要把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扎实开展工作。

2、各处室、系部要围绕主题,制定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于11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保卫处。

3、各处室、系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创新载体,利用微信、QQ群、文艺活动等特色鲜明地开展活动,并及时对活动进行提炼总结,将亮点活动以视频、图片汇编等形式报保卫处、院办公室宣传部。

4、各部门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又要注重运用校园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活动过程中,院办宣传人员主动与希望教育集团、社会等新闻媒体联系,提供新闻素材,扩大社会影响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5、要根据教育厅“法律进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各项工作,在12月底迎接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依法治省办、教育厅、司法厅组成督查组,对我院的“法律进学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验收。

6、根据学院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表现突出的予以颁发证书表彰,对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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