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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关于2014年度校评讲师、校评副教授的有关规定及实施意见

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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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

  为了解决因职称评审中各项客观条件限制(例如任职讲师年限、科研成绩等),导致部分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晋升国家认可的教师职称出现一些困难。现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符合校级条件的教师授予相应的校内评任职称等级,简称“校评讲师”和“校评副教授”。现就2014年度校评教师系列职称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必须为人事关系隶属学院的教师,各等级具体情况如下:


申报等级

学历

校内任课年限(需连续)

校内年均任课课时数

任课年限内,学院评教总排名在后50%的次数

教学事故

工作绩效表现

校评讲师申报条件

本科

4年或省评助教满2年

384节(每周12节)

不能超过学期总数的1/2

无教学事故

表现良好,无不合格情况

硕士

2年或省评助教满1年

校评副教授申报条件

本科

8年或省评讲师满4年

硕士

6年或省评讲师满3年

  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研究后,确定是否同意其申报要求。

  二、各等级评审要求

校评等级

学术论文

教材

课题/项目

校评讲师

1篇

(等级不限)

1本

(参编即可)

校评副教授

2篇(1篇核心期刊,1篇校级以上)

教材1本(教材最低要求副主编)或课题(项目)1个

  三、评审程序

  1、申报者请在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党政办人事科(逾期责任自负),由党政办人事科结合申报者的年度和绩效考核成绩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

  2、在10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提供给学术专家团进行评审,学术专家团对每位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判,并签署评审意见。

  3、评审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并将结果报送集团审批。

  4、公布结果。

  四、评审所需提交的表格和支撑材料

  1、申报者应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详见下表:

申报等级

填报表格

(均一式一份)

相关证件材料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式一份)

支撑材料

(一式一份)

    备注

校评讲师

 

①《高等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件

②初级职称证书或资格文件

③ 获奖证书

④高等学院教师资格证书

①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论文、论著及获奖证书

③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④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支撑材料的②、③、④三项材料中,其中有两项达到要求,均可参加校评。

校评副教授 

A.①《高等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②《四川省高等学院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件

②中级职称证书或资格文件

③获奖证书

④高等学院教师资格证书

①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核心刊物论文和校级以上刊物论文及获奖证书

③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④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支撑材料的②、③、④三项材料中,其中有两项达到要求,均可参加校评。

  说明:1、提交的论文、著作是指任现职以来至今期间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若其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

  2、上述材料中,《四川省高等学院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除专家鉴定意见外)印章需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五、材料的报送和包装要求

申报者的上报材料必须在上交党政办人事科前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并在档案袋上贴上《2014年度校评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目录表》(详见附件)。各类证书、论文、著作的原件请独立装袋,人事科在核实情况后将把原件退还本人。

  六、其他说明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申报校评副教授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校评讲师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评审费由个人自行交到学院财务处。

  2、校评教师职称不等同于国家认可的职称任职资格,只在校内有效,可享受相应职称等级的工资、校内津贴待遇;评审材料不入档案,调出时不予介绍。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