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和谐、安全、稳定,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和生活,进一步防范师生员工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切实有效地降低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妥善处置”的方针,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尽一切努力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校园治安、消防、饮食、流行疾病等公共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师生员工、学院及国家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多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的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安全类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灾难灾害类事件
包括火灾、水灾、地震、车祸、溺水或因拥挤踩踏、失窃、社会治安等,给学院师生员工造成严重损害、甚至死亡的突发性事件;因重大环境污染、饮食等原因造成的中毒、伤亡等事件。
3、网络信息安全类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对重大机密信息进行传播以及破坏学院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4、其他突发公共类事件
如破坏学院招生或破坏学院声誉给学院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影响学院安全及稳定的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
三、组织机构
1、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领导担任。其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就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中心、保卫科、武装部及各系部负责人组成。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应急办),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
(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
2、各部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部门应急小组),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为各应急小组的组长。
四、工作职责
(一)学院应急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研究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控工作。
3、协调、解决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4、协调处理好突发公共事件和正常教学工作的关系。
5、向省教育厅、崇州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6、对各部门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学院应急办
1、按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及时做好应急工作、会议记录。
3、做好文件的起草、校对、制作、下发和资料的整理、收集、存档工作。
4、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报送情况信息。
五、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保障信息畅通,反馈及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应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和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果断正确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管理,分工负责。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做到报告及时,果断处置。各部门的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治。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靠前工作。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4、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认真开展不安全事件的排查工作,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研判和防控工作。
5、以人为本,处置得当。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时解决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6、应急优先,确保实效。从制度、物质、经费、人员等方面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六、应急预案
(一)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信息保障:学院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传递、报送、处理等环节运行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通讯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后勤管理部门应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物资、器材和车辆。
3、资金保障:财务部门应把应急资金纳入财务预算,保证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经费。
4、人员保障:各部门应组建突发事件预备队,保证事件发生时有充足的人力资源。
5、培训演练:做好平时的模拟演练,提高快速处置和控制能力。
(二)突发事件的防范和预警信息
1、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各部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2、加强教育,注重宣传。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教育,校医务室要经常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学生、保卫部门以及各系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
3、关键部位,重点防控。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餐厅、配电房、图书馆、财务室、机房、网络信息中心等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各重点要害部位,由后勤中心、保卫部门做好整体防范,加强人员巡逻监控。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现有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应立即上报部门应急小组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5、加强系一级动态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要经常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庆典、重大文体活动等敏感时期以及在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都应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6、切实做好校内人员的掌控工作。人事、学生、保卫等部门要切实掌握校内人员结构、思想动态,特别注意掌控校内重点人员的基本信息、活动规律、思想倾向等情况。
7、做好来信来访审查工作。密切关注或审阅境外寄给学生团体、班级和无具体收件人的印刷品,并妥善处理;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兄弟院校协会团体来院交流、访问等相关方面的审查工作,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或敌对势力利用。
8、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宣传部、信息中心要加强对互联网特别是校园网络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良言论及有害信息。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①如有师生员工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员工所在系的党政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要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置。
②如未经批准进行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和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员工所在系、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不得蔓延到社会。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劝阻其解散。
③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应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维持好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行为。同时做好校内师生员工思想工作,加强校园管理,应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
④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院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到伤害。
⑤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其他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置。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和问题。
⑥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员工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员工情绪,恢复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⑦事件平息后,各部门要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2、灾害、灾难类突发事件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① 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要立即拨打119、110请求救援,并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全力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进行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采取关掉电源、煤气,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②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③部门应急小组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
④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其它灾害、灾难类突发事件
①发现的个人或部门要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或拨打110、120求助。
②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控制好现场的治安,采取有效检查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保护好人员的安全。
③若属人为破坏性事件,应该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④如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110、120请求援助。
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大型群体活动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①大型群体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经同意后才能举行。活动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要有发生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措施,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活动组织单位应及时报告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③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疏散,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减少伤亡。
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1)流行性传染病
校外发生的传染病。
①学院要实行严格管理,坚决阻止病源进入校园。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坚决杜绝疫区来人进入校内。
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监护。校医务室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范方法。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疫苗注射,做好对健康人员的健康防范工作。
③各部门一般不得批准师生员工请假外出,特殊原因确需外出者,需履行请假手续,外出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外出人员进行登记,并做好追踪管理。
校内发生流行传染病或疑似流行性传染病。
①病人所在单位应立即向学院报告情况,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
②学院要立即向崇州市政府、卫生防疫站和省教育厅报告相关情况,向师生员工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③校医务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进医院进行诊治,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感染。
④立即采取措施,对该病人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⑤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护健康人群。
⑥情况特别严重,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或停课,禁止举行一切课外大型活动
(2)食物中毒
①发现的个人或部门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
③校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学院和卫生部门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④立即停止学院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疑的中毒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并保护好现场。
⑤调查处理小组要将封存的可疑食品,采取样品送有关部门化验,分析中毒原因,核实中毒人数,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及时向省教育厅和崇州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重大事故由学院向政府和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
⑥联合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肇事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⑦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同时,应加强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①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
②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③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重大事件要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④事发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保护国家财产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⑤在全院通报有关事件的情况时,应注意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员工情绪,避免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⑥追究事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七、附则
1、本预案是我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2、预案启动实施由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
3、本工作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