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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院内经营商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01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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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宣传部杨云报道)6月8日下午,我院组织在学院内经营的超市、水吧、网吧、食堂四家商家负责人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院分管安全工作的吕晓南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室、安保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执行院长罗琴到会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和并作出了重要指示。

 

 

会上,通报了近期社会上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安保处、后勤处和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分别从各自职能要求出发,就食品安全、网吧经营安全、物品质量检验、公区宣传、职员及车辆管理、用电用气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安全隐患分析和排查,并对今后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环节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四位经营商家负责人也分别表态发言,一致表示愿意接受学院的安全管理,全力保证安全。

 

吕晓南副院长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严格规范经营秩序,按学院规定按时经营和营业;二是进出学院大门要遵守规定,凭工作证出入大门,并严格进行登记,因运送货物进出的车辆做到不超速、不鸣号;三是严格落实食品质量检查制度,保证质量;四是做到文明经营,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五是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不安全的苗头;六是注重经营形象,树立品质品牌。

最后,罗琴执行院长强调指出:对于安全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所有的经营工作开展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集团领导关于抓好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认清我们经营地点是高校内、服务对象是大学生的独有的特殊性。要不断增强抓安全工作的责任心,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具体到每个单位、每一个部位、每一个人员。要抓好安全工作中每一个具体细致的工作环节,如食品要留样,网吧经营要控制时间和加强巡查,公共区域宣传要符合规定,用电用气设施设备要勤检查、常维修等等。学院各职能部门对经营商家要加强督促和协调,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要把经营单位作为学院内的一个部门纳入统一的管理、统一的要求,不留死角,消除盲点。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记帐式”管理,解决一个,记录一个,切实消除所有的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安全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