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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服务承诺制度

日期: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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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建设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服务承诺。  
一、总体要求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为全校各单位服务。  
2.全体工作人员始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全身心投入工作,努力塑造团结、文明、优质、高效的部门形象。  
3.充分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内外、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首问负责制和限期办结制
1.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
2.师生到两办咨询、办事或来电咨询工作事项,第一个接受的办公室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负责人要了解清楚对方来意,做好记录。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能立即解决的事项要及时答复、处理;暂不能解决的事项,要讲清道理,预约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耐心解释清楚;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4.首问责任人对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转交,决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
5.对正式受理的提请事项,从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须经领导审批的事项,在三个工作日内呈报,并告知提请人。
6.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自动化办公系统,及时公布和反馈各类相关信息,保证信息传达迅速准确;设立办公室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虚心征求各方意见。对了解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责任追究制
1.两办工作服务责任追究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由一名副主任负责具体管理。
2.违背本承诺制度的行为,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上报学校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关处分。
3.制度纳入两办职工责任考核体系范围,并作为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
 
 
 
                                  银川能源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