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日期:2014-03-06
点击:25841
为了理顺程序、规范用车,保证学校车辆正常合理使用,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开支的原则,编制本规定。
一、公务用车范围:
1、院领导公务用车
2、职工上下班交通用车
3、公务接待用车
4、学院和职能处室公务用车
5、特殊情况用车(如职工婚庆、机要文件档案试卷专送、师生突发疾病用车等)
二、车辆调派及使用
学院一切用车,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调派。各学院、处室需用车时,须填写《用车申请单》。10人以上集体用车,应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10人以下用车,要提前2小时与办公室联系。
三、用车审批程序
1.市内用车审批程序:
用车单位填报《用车申请单》"rarr;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rarr;车队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用车申请单》车队留存。
2.市外长途用车审批程序:
用车人提前1天填报《用车申请单》"rarr;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rarr;学校办公室主任核实审批"rarr;车队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用车申请单》车队留存。
3.学校大型活动专项用车审批程序:
活动主办单位填报《用车申请单》"rarr;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rarr;学校办公室主任核实审批"rarr;车队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
4、学校领导用车由办公室登记事由、去向后直接通知车队安排。
四、出车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能合并用车的车队可作合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