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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实施办法

日期: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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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电力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工作事项如下:
  1.2019年4月15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提交给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在4月15日前,严格进行过程指导,定期检查学生完成的进度和质量,及时跟进指导。学生于4月15日前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教师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2.2019年4月20日前:各教研室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各指导教师于4月15日前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电子版)和指导记录表,各教研室于4月20日前进行毕业设计中期自查,主要对表1~表5和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记录表要求:校内导师要求每周至少1次,校外导师每月至少2次。教研室主任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初稿以教师命名打包发给教研室主任存档。
  3.2019年4月22日,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的检查。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到教研室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初稿完成进度及质量;校内、外教师指导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填写是否规范、全面及资料归档情况。
                                   
  电力学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