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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政权

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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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长征、西征在宁夏期间,党和红军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1935年7月,红二十五军长征经过宁夏时,发布了“三大禁条、四项注意”。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也称中央红军)发布了《回民地区守则》。1936年5月,西征红军出发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发表了《对回族人民的宣言》,红军总政治部颁发了《关于回民工作指示》,并规定了红军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三大禁条、四大注意”,对开展民族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红军各部队中深入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指战员宣传和执行的自觉性。西征红军进入宁夏后,从各级首长到每位战士,都认真地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实际行动感召各族群众,消除民族隔阂。西征红军和当地各族人民建立了水乳交融的血肉联系,红军的军事行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全力支持,为西征的胜利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1936年10月20日,经党中央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批准,我国第一个回民自治政权在同心清真寺隆重举行成立大会,庄严宣告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诞生。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政府,开创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是党的民族政策从“民族自决”向“民族区域自治”转变的起点。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指出,豫海县回民政治政府的建立是“我们党对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最初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