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有效提升毕业设计(论文)水平与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5年12月1日前)
教务处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专题会议。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学院202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安排有经验教师对青年教师开展专题培训。
第二阶段:选题开题(2025年12月15日前)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遴选指导教师,每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学院需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行性论证会,由专家对备选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学生完成选题及开题。各专业须有6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备选题目需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阶段:指导检查(2026年4月20日前)
学校将发布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各学院需依据要求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和初稿质量。校内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答疑1次,校外指导教师每月至少2次,并做好答疑记录,切实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第四阶段:评阅答辩(2026年5月25日前)
学校将下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通知,各学院需按要求组织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同时,各学院需安排评阅工作,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含二次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五阶段:总结归档(2026年6月1日前)
教务处与各学院做好后期资料检查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按时规范完成所有资料归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银川能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加强各环节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校内外教师相结合的“双师指导模式”。所有资料须由本人签字,严禁使用个人签字章。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评语应严格按规定撰写,杜绝评语雷同,尤其注意成绩与评语内容的一致性。
(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结合以往抽检结果深入分析、总结经验,并在本次工作中加以改进,切实提升质量。要加强指导教师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增强责任意识与指导能力,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银川能源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