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笔迹下 地书——记2007年暑假(财务管理1606班 包鑫)

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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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是非常喜欢写字的。
在上学前班之前,在还没搬家的北岭上。父亲就教我背唐诗、写汉字,用的可都是铅笔,铅笔可从来不让我削。母亲说:铅笔是会咬人的老虎!我倒不信,偷偷拿着姐姐的铁皮小刀溜到东边的锅屋去削,我一削就削掉了手上的一块皮,没感觉到疼,又削一下;又削到了手。这下相信母亲的话了,铅笔是老虎,会咬人!以后直到上学的日子里,一看见铅笔就直抽冷气。
二零零三年夏,我们搬家到了下河,学校与我家仅一巷一墙之隔。三年级之前都是在那里度过,老师在教写笔画时常说:我们临沂可是书圣——王羲之的故里,字写的不好看,就丢了大人哩。是啊,村里要饭的都知道王羲之曾蘸着墨吃馍,来福还笑他傻子呢。
父亲是爱写字的,不知是因为字写的好看而爱写字,还是因爱写字而字变的好看。父亲字迹格局工整,横竖写来也绝不会跑偏半分;结体遒劲、瘦硬均衡;点画爽快流利;首尾又轻媚飘逸。我惊诧这字竟是出自小学都没毕业的父亲的手。每每我在写字时他就过来夺笔掺和几下,我不会就此耍脾气,反而彻底沉迷于父亲笔下生出的墨花。多年来,有很多人说过我的字好看,殊不知这字里多少是我父亲的功劳。别的不说,最起码我的姓就是比着父亲来的。
二零零七年夏,村里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辅导班,那年我九岁上三年级。村里的一年级到五年级的学生凑了三十几人,都挤在了那一间教室里。费用可算便宜,一天一块钱,共计三十天。每天的下午由一位退休老师教习书法。自那时起,我便有了我的第一支毛笔,细竹竿小狼毫,五毛钱买的,用了十年。那日我用它写完落款,涮净晾于石榴树上,也不知被风刮跑了还是让小黄叼走了,想珍藏起来也没了去向。
我从老师那儿学会了点、横、竖、撇、捺。点要露峰入笔,按笔下行,边走边提;写横起笔要先顿笔再轻笔向右,略向右按后左上回带;竖有垂露竖和悬针竖……此外还有八个大字"龙飞凤舞,马到成功",老师教导下去多多练习,供以后卖弄和摆显。
家里的院子是水泥面,除过晒麦糠玉米的时间,剩下的时间我就用来在院里写地书。把父亲用完的油漆小桶盛满水,再拿一把毛刷,从北往南写"马"字,各种潇洒的写法。写到南边,写过的水迹早已被太阳的火舌舔净,我再调转过来,由南写到北,如此往复。
那日我玩完泥巴,搓了小块,在大门的挡板上连笔写了个"福"字……那便是我儿时收获的第一份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