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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机关关于各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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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机关关于各分中心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6﹞12号),现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范围: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所有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在编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9个):文秘工作人员1名;党务工作人员1名;劳资社保工作人员1名;财务管理工作人员2名;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2名;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二)2名。

三、选调条件

(一) 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应为199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具体对应如下:

1.文秘和党务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为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党务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2.劳资社保工作人员:所需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且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3.财务管理人员:所学专业为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持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二):所学专业为土建类相关专业,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目前在相应的报考选调岗位上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3月9日。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政治素养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勤奋敬业,熟悉公路管理相关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由本人所在分中心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加盖单位印章,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中心组织人事处。报考人员需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报名登记表),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简化相关程序,报考人员在报送报名表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分中心出具从事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并根据笔试分数划定笔试合格线。

3.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10: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前一周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报考文秘和党务工作人员岗位的,在面试环节前增加写作测试,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功底。写作测试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50%。写作测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笔试和面试分数的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times;40%+面试成绩"times;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及聘任

考察工作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中心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配合相关工作,考察合格后报交通运输厅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选调人员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凡涉及本次选调工作的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党委研究决定。

2.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附件: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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