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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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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各学院(部)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部)自查时间:11月10日-11月17日。
  学校检查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文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开学以来学校下发的教学文件落实情况、课程教学进度符合情况及授课教师教案完成情况。
  (二)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活动情况。重点检查教研室活动内容、计划执行情况及活动记录规范情况,教研室各种资料规范归档情况,以及实践教学中心对实验(实训)室6+2管理情况。
  (三)教学运行整体情况。重点统计分析开学以来各学院(部)调课、停课及补课情况,并简要分析原因。检查学院(部)各级各类人员听课次数、记录,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学生课堂笔记记录情况和教材适用性情况,同时核查外聘教师实际上课情况。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本科实验项目开出率、实践教学运行资料整理情况、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及完好率、实验耗材台帐规范整理情况、实验室相关记录情况、开放实验项目开展情况,以及实习教学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存档情况。
  (五)检查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情况。重点检查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指导教师遴选、备选题目准备情况。
  (六)各学院(部)组织召开各专业教师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重点了解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突出问题上报教务处协助解决。
  (七)教务处组织召开教学秘书座谈会、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座谈会,重点了解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部)自查为主,相关资料将作为教学管理的支撑材料,请各学院(部)认真总结,及时整理归档。
  (二)各学院(部)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如实整理问题,并撰写自查总结,将自查总结于11月18日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银川能源学院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