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开学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2月24日—3月6日。
二、检查方式
以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部)做好本学期教案、教学日历、线上授课课件准备情况的检查工作,教案撰写须严格按照《银川能源学院关于撰写课程教案的指导意见》(银能院教〔2018〕51号)要求进行,并在教案中体现课程在线教学设计的内容,教学日历的填写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线上教学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填写。
(二)各学院(部)开课前须对所有课程逐一进行线上测试,确保线上授课有序开展,建立因系统崩溃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将测试结果及应急预案于2月2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学院(部)在开课前需要求任课教师与学生无遗漏对接,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和每个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并将《"times;"times;学院(部)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细则》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各学院(部)须对所有实验(实训)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耗材准备情况、实践课程安排情况、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安全规范等)完善情况及评估工作第一阶段倒计时实践教学与管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
(五)各学院(部)需组织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进行线上试讲,各教研室讨论制定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以研究课堂教法和课程思政为主,每两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体教研活动,活动内容紧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
(六)开课第一周学校将对全校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各学院(部)需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在线教学的情况,重点排查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因网络问题无法进行线上教学,实时了解教学平台中教学资源、学生人数、在线学习等信息,确保"教师在教、学生在学",并于3月6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运行科。
(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推迟本学期补考、缓考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部)开课前须对所有课程逐一进行线上测试,确保线上授课有序开展,建立因系统崩溃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将测试结果及应急预案于2月2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学院(部)在开课前需要求任课教师与学生无遗漏对接,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和每个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并将《"times;"times;学院(部)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细则》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各学院(部)须对所有实验(实训)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耗材准备情况、实践课程安排情况、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安全规范等)完善情况及评估工作第一阶段倒计时实践教学与管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
(五)各学院(部)需组织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进行线上试讲,各教研室讨论制定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以研究课堂教法和课程思政为主,每两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体教研活动,活动内容紧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
(六)开课第一周学校将对全校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各学院(部)需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在线教学的情况,重点排查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因网络问题无法进行线上教学,实时了解教学平台中教学资源、学生人数、在线学习等信息,确保"教师在教、学生在学",并于3月6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运行科。
(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推迟本学期补考、缓考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银川能源学院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