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2019年新增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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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2019年新增本科和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修订完成,为确保新增本科和高职专业教学顺利开展,学校要求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列入2019年新增本科和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课程(除已有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相同但教学内容不同或学时不同的课程要分别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一)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工程造价、翻译、视觉传达设计、生物工程
(二)高职专业
食品营养与检测、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
二、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银川能源学院关于制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银能院教〔2017〕37号)《银川能源学院关于制订高职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银能院教〔2018〕44号)开展工作,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于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2019年8月26日前完成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初稿,各学院组织召开论证会,经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审定。
(三)2019年9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经学校审定后印发执行。
银川能源学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