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放心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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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银川能源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开展"放心课程"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在课程评估中获得"优质教学奖"一等奖的教师。
(二)在"自治区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教师。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建设期为一年。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申报条件填写《银川能源学院放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二)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根据申报条件、申报书及优质课程评价标准,审核后报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提出"放心课程"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建设要求
(一)放心课程必须达到优质课程的所有必备条件。
(二)要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如雨课堂、翻转课堂、案例教学、项目化教学等。
(三)要有一节随堂教学录像,提供不少于10个微课录像和体现OBE教学理念的课程教案。
(四)要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并充分运用网络资源进行教学与管理,教学文档要上网开放,并被有效使用。
(五)建设期内教务处、质量评价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单位要将申报者所授课程纳入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范围。
五、奖励措施
(一)建设期满,学校全面审核课程是否达到"放心课程"标准。对达到标准的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3。
(二)学校发文表彰,获得"放心课程"教师在低职高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
附件:银川能源学院放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银川能源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