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4号)文件,现就我校2017年高职专业申报及平台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
(一)申报原则
1.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按照《银川能源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银能院发〔2016〕39号)开展。
2.拟新增专业须与宁夏及周边地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
3.拟新增专业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及2016年增补专业为依据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对拟新增专业进行充分调研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填写《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拟新增专业意向表》,并于9月26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对学院申报的拟新增专业进行论证,确定申报专业。
3. 经学校确定申报的专业填写申报材料。
二、2017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各学院在充分考虑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历年招生和就业情况以及办学基本条件等基础上,确定2017年招生高职专业、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等(含2017年拟新增高职专业),填写《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专业及计划申报表》,并于9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拟新增专业和新设专业方向须同时提交专业专兼职师资表和人才培养计划。
(三)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高〔2015〕976号),对于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建议撤销专业。
(四)教务处将在10月中旬组织2017年招生专业及计划的平台上报工作。
联 系 人:李涛
联系电话:8409286(缩号8286)、13895606215
E-mail:158213229@qq.com
附: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
3.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拟新增专业意向表(点击下载)
4.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专业及计划申报表(点击下载)
5.专业师资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