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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制宣传教育暨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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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银川能源学院与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约,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暨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副校长梁延堂、永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冬云、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定国、教务处长张九鼎、文法学院院长刘兆侠、文法学院特聘教授李际清以及文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梁延堂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向永宁县法院、检察院各级领导、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两院一直以来给予我校法治教育暨法学实践教学的大力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双方的具体合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胡冬云副院长、王定国副检察长分别介绍了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表示此次深入合作实现了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愿意积极为文法学院师生在开展教学、实践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同时,对文法学院2015级法律事务专业在法、检两院实习的学生给予了高度评价。

  文法学院院长刘兆侠表示,作为共建的对接部门,非常珍惜与法、检两院的合作,在具体落实上一定要花大力气,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全面加强双方交流与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现学院内涵式发展。


  会后,田立强副校长、刘兆侠院长等陪同来宾参观了创新创业学院及我校校园。

  根据共建协议,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银川能源学院文法学院的教育实践基地,将以提供案例支持、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参与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共建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支持文法学院的实践教学。(金淼/文  严立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