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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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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人就《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答。
01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新时代科普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对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作出系列部署。2024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正式施行,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标志着我国科普事业进入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
高校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汇聚了教育、科技、人才的核心资源。推动高校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翼”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是履行《科普法》法定责任、服务《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目标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创新后备人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近年来,高校科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体系不够完善、资源开放共享不足、评价激励不健全、服务社会效能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中国科协、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本《意见》,旨在系统破解制约高校科普发展的关键问题,激发高校科普内生动力,构建高质量高校科普工作新格局。
02 问:《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到2030年,实现高校科普工作全覆盖,高校科普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高校科普地位作用更加凸显,科学素质和能力培养导向更加鲜明,高校社会化科普服务效能更加彰显,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这一目标旨在推动高校科普从“有没有”向“优不优”转变,使其真正成为国家科普体系的重要力量。
03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意见》提出四大重点任务。一是大力组织开展面向大学生的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设科技相关通识课程,支持大学生广泛参加科技实践活动。二是大力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社会科普活动。组织开展主题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助力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积极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三是着力提升高校科普服务能力。加强高校科普队伍建设,建设完善科普专业与课程体系,加强科普社会化协同合作。四是加强科普工作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健全激励机制。
04 问:高校科普涉及校内师生和校外公众等多类群体,《意见》在工作的针对性上有何安排?
答:《意见》遵循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对高校内外两类群体作出了清晰的功能定位和路径设计。
对于大学生群体,核心定位是“受教育者”和“潜在实践者”。工作重点在于“培育”和“赋能”,即通过思想引领、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培育其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赋能其科普技能,使其在求学期间奠定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并具备参与科普实践的初步能力。
对于社会公众,核心定位是“服务对象”。工作重点在于“供给”和“引领”,即要求高校主动开放资源、输出服务,将前沿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优质科普产品,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供给,引领社会风尚,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特别注重与中小学的衔接,通过特色项目为学有余力的中学生提供早期科研体验,做好创新人才苗子的早期发现和培养。
这两条线并非割裂,而是相互促进。大学生在参与社会科普服务的过程中,自身也能得到锻炼和提升,实现“在科普中学习,在服务中成长”。
05 问:《意见》在创新高校科普工作机制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意见》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在几个关键机制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
一是明确了组织管理机制。首次在部门联合发文中,明确要求高校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高校科协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科普工作机制,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了“谁来管、谁来干”的问题。
二是强化了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这是激发内生动力的核心。《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科技人员和教师的科普工作及成果纳入业绩考核范畴;将指导学生科普实践等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对学生,可认定科普实践学分,志愿服务计入时长。这些措施直击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科普”评价导向问题,旨在为投身科普的师生提供实实在在的认可和保障。
三是构建了社会化协同机制。鼓励高校跳出“象牙塔”,主动与各级科协、学会、科普场馆、企业等深度合作,共建科普实验室、开发科普展品、共享资源平台。这种“开门搞科普”的机制,有利于汇聚各方资源,提升科普工作的协同性和影响力。
06 问:资源与条件保障是工作落地的前提,《意见》对此有何具体部署?
答:《意见》从三个层面构建了支撑体系。
在组织领导保障上,强化了外部支持和内部统筹。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科协加强统筹协调;高校必须履行科普法定职责,将科普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在经费投入保障上,坚持多渠道筹措。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科协给予条件和经费支持;高校自身要统筹安排资金,同时积极拓宽社会捐赠等资金来源渠道,确保科普工作有稳定支持。
在队伍能力建设上,坚持专兼结合、师生协同。既要建强校科协专职队伍,也要建设包含广大科技工作者、教师和学生在内的兼职队伍,并通过专业培训、研究支持、平台建设(如科普创作中心)等方式,持续提升队伍的科普创作与服务水平。
07 问:教师和科技工作者是高校科普的主力军,《意见》在调动其积极性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高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既是科研创新的主体,也应是科普工作的主力。《意见》主要通过“赋责、赋能、赋誉”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其积极性。
一是明确“赋责”。通过将科普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其在做好教学科研之外,参与科普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本职工作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自愿的“奉献”。
二是持续“赋能”。通过支持建设科普创作平台、加强专业培训、鼓励开展科普研究,为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提供将复杂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科普内容的方法、工具和平台支持,降低科普创作的门槛,提升其科普效能感和成就感。
三是有效“赋誉”。通过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这种荣誉激励是对其科普工作价值的公开认可,能在学术共同体和社会层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08 问:为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贯彻落实?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国科协、教育部将协同发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宣贯培训。将通过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各级科协、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深入宣传《意见》精神和要求,确保理解到位、认识统一。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鼓励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探索特色化的科普模式。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将加强调研,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是推动监测评估。将联合研究建立高校科普工作成效评价指标,并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动态跟踪《意见》实施效果,督促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四是促进协同联动。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积极推动高校与学会、场馆、企业等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形成为高校科普赋能的社会合力。
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高校蕴藏的巨大科普潜能将得到有效释放,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供 稿: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