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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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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日常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维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的考勤操作细节,特制订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全体在职人员,不包含实习生。
三、 工作时间
1、采取标准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
2、上班时间安排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10-11:30;下午14:00-17:30。
四、 考勤形式
1、员工上下班以钉钉打卡形式记录考勤,每天要求打卡2次。
2、出勤而无打卡记录者,需经部门负责人证明确有上班,则在钉钉通过考勤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3、考勤类别划分与要求
①迟到:早上上班8:10-8:20、中午上班14:00-14:10期间灵活签到。当天迟到总计10分钟以上,按每分钟1元计算缺勤乐捐;
②早退:中午下班11:25-11:30、下午下班17:25-17:30期间灵活签到。当天提前离岗总计5分钟以上,按每分钟1元计算缺勤乐捐;
③旷工:未得到请假申请批准而未出勤者视为旷工,旷工 4 小时 (含) 以下的按旷工半日计算,乐捐50元。旷工 4小时以上8小时 (含) 以下按旷工1 天计算,由人事专员直接报批学校人事处扣除当天工资。
④请假:所有人员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提前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五、请假说明
请假、调休申请、外出及出差等权限按银川能源学院钉钉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①一般性的工作滞后,乐捐10元。
②集团或校领导亲自督办的工作滞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乐捐。
③阶段性任务的工作滞后,乐捐100-200元。
八、其他说明
特殊情况采取人文化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