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能源学院后勤集团服务保障限时办结制
日期: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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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后勤工作服务保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服务等保障工作,特对后勤服务保障时限做以下规定:
第一条:后勤对服务工作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率,凡有时间要求的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二条:各归口单位限时办结的具体内容为
(一)在供暖期间,设备、管道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分管道问题的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主管道问题处理不得超过8小时,系统问题处理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二)上下水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小故障(分管道漏水或堵塞)处理不能超过1小时,主管道或系统问题处理不得超过6小时,特殊情况问题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超过4小时的要有应急处理办法,不能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
(三)供配电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支路一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1小时,支路较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干路一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干路较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3小时;系统或配电室一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3小时,较大故障的处理时限不得超过12小时。超过8小时处理时限的要有应急处理办法,不能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
(四)对各系或师生提出限时办理的事项,承办部门接到领导批示或指示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项目和意见建议,应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办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如服务项目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事项,必须在1日内转交有关部门或电话告知相关科室负责人。
(六)对师生提出的投诉,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时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后勤相关单位责任人应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事后并报分管领导。
(七)凡是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工作的,后勤将随时向师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因不了解情况发生矛盾。
第三条:后勤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落实限时办结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将落实限时办结制列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推动限时办结制的全面施行。对应该限时办理的事项拖拉推诿、敷衍了事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后勤服务限时办结的情况,欢迎全校师生监督执行,监督电话18795206001,学校大客户直拨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