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1、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2、商学院各班级班团干部
二、评选人数:按每年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共青团、热爱集体,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遵守各项校级校规,诚实守信。
3、有较好的综合素质、责任心,能做好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能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在各方面发挥先
锋模范带头作用。
5、有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力,有上进心,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积
极改进。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不旷操、不旷课、不迟到。
四、评选方式:
1、学生会干部通过部门推荐,经主席团讨论,上报学院决定讨。
2、各班级班团干部通过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班委自荐,辅导员评
议后,上报学院讨论决定。
五、评选结果:
经综合评定,评选出最终结果并公布无异议后,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张贴于商学院宣传专栏,以资鼓励。同时发挥模范榜样作用。
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