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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党史上的百个第一”诵读】红军西征时期红军总政治部第一次签发了与西海固地区相关的一封“回民工作指示信”

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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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西征到达的地方,一半以上居住着回族群众,其中固原地区包括其中。党中央、中央军委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工作。1936年5月24日,红军总政治部主任杨尚昆签发了《总政治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集中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革命主张;明确了少数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用以指导西征中的民族工作。《指示》指出:“我红军目前向西行动,所经甘宁两省地区有着占人口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的广大回民群众,加紧争取与帮助回民走到抗日反抗国民党军阀卖国贼的战线上来,并联合苏维埃红军,为回族的自决与解放而斗争,创造西北新的伟大的局面,是党和红军极迫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同时,还指出了回族工作的基本原则:“我们对回民的基本原则是回民自决,回族事情由回族自己解决。我们只有站在帮助与督促的地位去推动与发动他们的斗争,坚持与正确、灵活地去运用这一原则到回民实际工作中的各个方面,是争取回民决定意义的先决重要前提。”依照上述原则,《指示》提出了目前在回民中进行下列中心工作:第一,在回民中广泛地发动反国民党军阀统治的压迫与苛捐杂税的斗争,把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进攻,与回民切身利益和要求联系起来,启发回民的民族觉悟与斗争,来争取与团结回民,并把斗争一直提到推翻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建立回民自己的政权。第二,依据回民及汉人官僚军阀国民党斗争开展中所引起回族阶级分化的程度,适时的由回民发动反对回族中与国民党勾结的回好,反对回人中不满意与痛恨的个别阿訇,如需没收其财产,则必须经过回民群众的同意与利用“主麻日”的习惯得没收之,并以之发给回民群众:如有专供军事上之需要品,红军可采取捐募的方式,在回民同意下捐取之,但此点须持特别慎重的态度。在斗争的开展中,同时进行建立回民的组织,如回民联合会、回民解放会、抗日救国会等,并成立回民的武装军队或游击队,我们可派人参加其工作与指导,从回民中扩大的红军新战士必须适应他们的生活习惯,一开始即成立单独的编制,成立回民抗日军,初期属于红军的统一的指挥。在回民中不成立共产党的组织,于必要时可由回民中最觉悟积极的先进分子来组织回民自己的政党为人民党,我们只能吸收其个别的最积极觉悟的分子加入共产党。第三,争取回民与争取回军工作要密切的联系起来,发动广大回民要求与回军联合红军抗日。第四,为了争取回民,为了与回民建立良好的亲密关系,首先能取得回民的拥护和信赖,为此,总政治部颁布了对回民之三大禁条、四大注意,并在部队中作广泛的解释。各级政治机关首长必须经常检查与督促执行,如有违犯应给以纪律制裁。三大禁条是:禁止驻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毁坏回文经典。四大注意是:讲究清洁,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不准乱用回民的器具,注意回汉两大民族的团结。因为只有我们对于回民的风俗与信仰没有丝毫的侮慢,且尊重他们的风俗与信仰,保障他们的信教自由与保护清真寺………这样来取得他们对我们更大的拥护和信任,是争取回民的良好先决条件,各级首长必须负监督与检查的责任。第五,为着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和指导回民的工作,应以团为单位成立回民工作团,研究回民的生活习惯及对回民的政策与方法。

由于红军总政治部对开展回民地区工作的指示详细、具体,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红军指战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盲目性。红军指战员也很认真地执行《指示》和遵守民族工作的三大禁条、四大注意,真正把回族人民发动起来,投身到反对国民党统治和抗日斗争的第一线。

 

                                                                                                     内容源自——中共固原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国共产党固原历史上的100个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