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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杨钱钱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2024/11/045634

各学院:

杨钱钱(学号:20150201),系信息传媒学院2023级计算机(五年制)2001班学生。

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杨钱钱在恋爱期间未征得女友同意私自偷拍其私密照片,并对其女友进行人身威胁。经派出所调查情况属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杨钱钱行政处罚。

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及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经学生所在学院讨论,学生处审核,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钱钱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考察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5年4月31日。若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文件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银川能源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