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学生工作要点,学生处将组织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增强感恩诚信意识,体验感恩诚信情感,践行诚信感恩行动,进而加强学生个人修养,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校园做出贡献。
一、活动主题:诚信、感恩、励志
二、活动时间:2018年4月-6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和受助学生座谈会。
具体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在组织报告会的同时要将学生先进事迹形成文字材料,在各学院网站和学生处网站大力宣传。学生处6月中旬将邀请相关专家进校为我校学生进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诚信还款讲座。
(二)举办"诚信、感恩、励志"主题征文比赛,通过征文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抒发诚信感恩励志情怀的平台、一片交流诚信感恩励志故事的净土,让同学们对党和国家、父母、社会的诚信感恩之情通过手中的文笔表达出来。
具体要求:学生处与文法学院将于4月中旬发布征文通知,各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宣传,积极组织落实。
(三)开展学生标兵评选活动。
1.评选"道德模范、学业标兵、文体之星"。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
2.评选诚信感恩励志标兵。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2。
3.评选步骤:
(1)4月10日—4月20日,各学院依据学生处下发的"道德模范、学业标兵、文体之星"和"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组织初评,并于4月21日前上报学生处。
(2)4月24日—4月28日,学生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查,确认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如有其他违纪违规现象,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5月4日—5月12日,学生处通过学生处网站公布候选人事迹材料。
(4)5月15日学生处将确定48名同学为"道德模范、学业标兵、文体之星"候选人,50名同学为"诚信感恩励志标兵"候选人,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教育活动,要将本次教育活动与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成长成才相结合,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每一位学生都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二)各位辅导员对本次教育活动要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各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总结报告、开展活动的材料(活动照片及音像)等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将根据开展活动情况和有关数据材料对各学院和每个辅导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计入考核结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
1.学业标兵、道德模范、文体之星评选办法
2.银川能源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
银川能源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