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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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3/3117750


各学院: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期学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以班会形式做好 "清明节"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节日期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要根据节日的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注意做好防盗、防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件及外出交通安全。

  二、做好学生的留校去向登记上报工作
  各学院要掌握"清明节"期间学生外出情况,对在假期留校的学生人数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上报,并将统计结果于4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各学院也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4月4日向毛主席塑像献花仪式活动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办公室下发的通知《关于学校今年清明节给学政广场毛泽东主席塑像敬献花蓝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各学院要按分配的名额组织好学生于4月4日上午8:45分在学政广场毛主席像前集合。

  四、要求:
  1.各学院学生管理人员手机在放假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

  2.值班人员要保持在岗在位。
                                   
       银川能源学院学生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