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务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班团支部、院团总支推荐,文法学院党支部审定,确定下列同志为我院党支部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对象。
具体信息如下:
具体信息如下:
		
		   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监督电话:8409522
			文法学院党支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