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练琴须遵守琴房各项规定,进入琴房前应先于琴房管理教师处登记并领取钥匙。
二、 服从琴房管理教师的安排,进入指定的琴房练琴。
三、 练习过程中不得扰乱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不得顶撞琴房管理教师,非幼师学院学生禁止进入琴房。
四、 每间琴房只能允许一名学生练习,禁止一名以上的学生同时聚集在同一间琴房内。
五、 独立琴房为幼师学院重要的实验实训场所,严禁学生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琴房。
六、 学生进入琴房后,应先检查琴房内的相关资产(钢琴、琴凳、电源、窗户、墙壁及门)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立即向管理教师报告,如不及时反映,责任由当次进入琴房者承担,并予以处罚。
七、 学生在练琴过程中,应保持琴房卫生,爱护琴房设施设备,禁止在琴房内饮食、吸烟,禁止在钢琴上放置除乐谱和书籍以外的物品。
八、 学生练琴过程中,禁止遮挡琴房门上的小窗口。
九、 禁止将琴房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规章制度严厉处罚。
十、 学生在练习结束后,应对自己所使用的琴房进行打扫,将琴凳和键盘苫布归位,关窗、关灯,并经管理教师检查确认后,方可签字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