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能源学院心语协会规章制度(试行)
日期: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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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简介
心理协会本着"宣传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不断完善自我,形成健康人格。"的社团宗旨,和"团结、改革、创新、竞争"的社团精神,秉着"健康、快乐、热情"的社团理念将竭尽全力去满足广大同学在心理方面的要求。这里,充满鲜花,为你施展才华提供舞台!这里,充满微笑,是你心灵滋润的恬静港湾。协会的性质是:由对心理学有兴趣和热情,热衷于心理学知识学习和宣传,致力于提高自身心理素质的学生组成,是一个公益性的学生社团。我们的口号是"心灵相约 语你同行"。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助手,在全校宣传心理学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心理学,接纳心理学,让心理学真正帮助到每一位人" 第三条 协会任务
心语协会本着"宣传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不断完善自我,形成健康人格。"的社团宗旨,和"团结、改革、创新、竞争"的社团精神,秉着"健康、快乐、热情"的社团理念将竭尽全力去满足广大同学在心理方面的要求。这里,充满鲜花,为你施展才华提供舞台!这里,充满微笑,是你心灵滋润的恬静港湾。 第二章 协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成员范围
凡具有银川能源学院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学生均为本协会成员。 第五条 成员基本任务
1.努力学习心理文化知识,培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积极协会各项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维护本协会声誉,不得在学校做有损学校、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六条 成员基本权利
1.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在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3.有要求本协会提供正当保障权益和服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享受优先受到服务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八条 机构设置及职责介绍
由指导老师及会长、副会长统筹直接管辖各部门。协会指导教师:刘苗苗老师 王丽萍老师
会长、副会长:行使协调相关部门并领导其开展工作的职能,负责整个协会的体制发展及统筹活动开展。
部门设置:组织部、文秘部、网宣部、网宣部(网络信息小组)、外联部
组织部:行使管理心协内部事务的职能,整理协会全体成员档案,常务,组织,信息。
1.档案:心协会员存档。人员安排等登记工作。
2.信息:资料,信息的收集工作
3.负责协会成员检查制度(协会对每个成员在每次活动或日常中所做的事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准则对每件事进行打分最后在总结大会上提及并且进行奖章。)
4.负责每次会议以及活动的通知、协会会议记录、协会活动现场记录以及会员签到 5.书写协会活动策划方案。 主要职能及职责:
1、负责通知活动以及会议事宜要求准时参加。
2、记录活动到场的成员以及成员所做的工作方便每个学期的奖励整理每学期的活动。
网宣部:
以海报,横幅,传单,告示,通知,微信平台,贴吧,微博等方式。具体负责心协在校内的宣传工作,宣传部在招收部委时应着重考虑其美工特长。筹划协会的宣传以及负责具体工作的展开,具体工作招新前期心理协会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协会提高协会的知名度为协会的招新招干做准备协会会员以及精品活动的前期海报、横幅、传单、告示等的宣传协会活动时照片的拍摄以及活动后期新闻的撰写以及发布。
查看活动新闻是否发布,收集活动新闻,对每次活动的新闻以及活动相片按时间进行存档,方便查阅与传承。心理学的宣传,负责活动总结与相片展示。
其下设的网络信息小组管理好,协会微信平台,贴吧、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做出一系列协会高质量宣传片。
文秘部:
1.常务:对心协的重要会议进行记录并备案。
2.每次活动活动结束后书写活动的总结。活动总结至少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的执行情况,本次会议或活动的优点与不足,提出活动可以改进的地方及建议,活动意义。配合宣传部新闻以及总结的发布。活动总结有保留存档,以便日后查询。
3.具体微信公众平台的编辑发表工作,具体每天至少发出一篇有质量的原创文章,负责协助网宣部(网络信息小组)微信平台的宣传
4.关于心理健康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与保存
外联部:
1.做好对外互动工作
2.做好每次活动的协调与布置工作
3.每次活动的赞助与后倾保障支持
4.联系校外心理协会,兄弟社团,联谊活动的提前准备 第四章 协会常务管理
第九条 会议制度
1.每周定时召开例会一次,所有主要成员需到办公室开会。
2.任何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事先请假。
3.会议时需将手机调为静音或者振动,不得影响会议进程。
4.参加会议时需要备好纸笔,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除每周例会外,每部门需要每周举行一次部门内部会议,交流经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条 奖励办法
优秀成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
3、对协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努力的完成各项任务,在组织需要时能及时贡献自己的力量。
4、待人热情,人品端正,能与协会内部人员有效合作完成任务。
5、对同学耐心,服务热情周到,能为他人着想,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6、开会值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在值班期间能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工作踏实勤恳,兢兢业业。
7、对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大胆创新,努力为协会活动献计献策。 第十一条 惩罚办法
1.工作作风懒散、不负责任,甚至违反校规或有关工作制度的成员,予以批评警告,甚至罢免职务。 2.无故不参加会议及其他应参加的活动,或请假未或批准而擅自缺席者,将在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3.对营私舞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者,勒令退出组织。 4.一旦成为协会成员,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如确因特殊情况要推出者,应在退职前一个月向刘苗苗老师提出书面辞职,经协会会议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