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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能源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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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能源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高〔2021162 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申报 2024 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

“宁夏高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宁夏高校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研究项目、青年教师支持项目三种类型。

(一)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等开展的研究。

(二)一般研究项目。主要支持高校教师围绕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三)青年教师支持项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高校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 35 岁,立足学科学术前沿,自主开展创新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

(二)项目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具备组织和领导完成该项目的能力。项目组成员年龄、职称、专业背景结构合理,形成稳定的研究团队。

(三)项目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高校科研项目。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研究内容与在研项目重复或相近的不得申报;两个申报年度内按终止、撤项、不予通过验收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超过 5 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实施。宁夏高校项目由各部门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容审查和排序后推荐上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计划评审书》(见附件 2),各部门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排序)(见附件 3)。

(三)评选及立项。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和公布推荐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后由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后立项。

四、结题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厅按时发布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通知,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由项目所在学校分研究领域组建专家评议组开展验收,教育厅按不低于 30%的比例抽检,对结题把关不严、项目结题质量不高的学校通报批评,并视情减少下一年度本项目支持力度。委托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

(二)项目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注重成果的研究质量、创新水平和实际贡献。项目成果需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立项编号。

(三)项目主要以高质量论文、专利、新产品、新技术、著作、咨询报告等作为主要预期成果。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四)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1-2年,原则上不延期。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严格评审把关,切实把研究基础较好、应用前景较广、有潜力培育成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项目推荐上来,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请各部门于 2024 1 5 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 402),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一份、《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计划评审书》一式三份;

2.《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联系人:付亚超

联系电话:17795203517

邮箱:ynykyc@126.com

 

银川能源学院科研处

2023 12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