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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学校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 培训班(第2期)的通知

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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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培训班(第2期)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自治区教育厅定于近期举办2024年全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培训班(第2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7日—11月1日,其中10月27日(星期日) 下午报到,11月1日(星期五)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宁夏理工学院国际交流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二、参加人员

全区高等院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建设联盟、 各高等院校承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学院负责同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学研究室(组)负责同志;承担《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教学任务的部分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内容形式

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 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 全会精神,集中研讨高等院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教学 能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浸润等推进学校铸牢中华民  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的科学方法、路径与策略。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宁夏理工学院承办。 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由自治区教育厅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各地各学校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根据分配名额统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 “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 纪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随意离开或外出。

(三)请各高等院校统一汇总参训人员信息,于10月23日 (星期三)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通知参训人员扫二维码加入班级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徐文华,0951-5559091。 宁夏理工学院:吴志强,15729569900。

电子邮箱:574962683@qq.com

附件:1.参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回执单 3.培训课程安排

4.培训班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