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兆侠等48人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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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戴新毅等同志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301号)文件、《关于张萍等同志高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303号)文件、《关于崔新琴等同志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524号)、《关于杨超等同志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499号)文件、《关于王力峰等同志晋升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351号)文件、《关于付宁康等名同志图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40号)文件,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黄莉等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科人发[2014]16号)文件,自治区文化厅《关于马西峰等106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文通发[2014]99号)文件,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杨军等631人获得农牧工程新闻中小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银人社发[2014]415号)文件、《关于李会菊等798名同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银人社发[2014]416号)文件,银川能源学院《关于曾升等50名同志高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银能院发[2014]10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对刘兆侠等48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聘任时间从2015年3月1日算起。具体名单如下:
副教授(1人):刘兆侠
讲师(17):马金燕 徐 爽 朱对虎 王 颖 苏冬莹
白 鹤 杨春艳 韩 娟 张丽芝 张 萍
张亚楠 吴芳政 铁晓春 陈 波 高 冲
张 琪 李 涛(教务处)
讲师(辅导员2人):白金峰 李全福
高级农艺师(1人):李惠霞
中级园艺师(1人):冯玲霞
工程师(7人):刘永霞 吴 瑜 王 宾 于永安 刘 艳
曹凤梅 周金海
助理工程师(9人):马晓霞 万治清 张 皓 马静姝
马 娟 郭瑞芳 胡娅娅 邢 蕾
张丽婷
馆员(1人):胡 娜
助理馆员(2人):易 东 马 锐
实验师(1人):罗文辉
助理实验师(3人):邹 洁 李姗姗 马小平
二级技师(3人):赵建春 杨 静 董树亮
银川能源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