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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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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 所有教职工宿舍住宿安排,调整均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
  • 服从宿舍管理员的住宿调配,不得组织他人入住。
  • 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调换住房。
  • 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不得将房间垃圾放置公共区。
  • 不准在宿舍酗酒、赌博及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 自觉爱护、使用宿舍内的设施,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造成的损失,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带入宿舍。
  •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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