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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能源学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日期: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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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师生、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监督各类餐饮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餐厅承包经营法人是学校餐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管理上,要将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操作安全等列入餐厅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召开安全分析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餐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用电及设备操作、天然气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消防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
    三、检查监督餐厅原材料采购,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采购,经国家、地方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并经学校餐厅管理部门认定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采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三无"假冒伪劣产品。  
    四、督促落实仓库管理。餐厅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严格检查餐厅及各营业场所食品添加剂及食源同材的管理。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管理,出入库登记及使用按照使用量严格控制,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和中成药材。  
    六、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七、切实加强餐厅设备、用具管理。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八、检查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发芽土豆、青西红柿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坚决不进入餐厅;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九、严格检查清真食品的加工采购。所有进入清真餐厅的肉、禽(含冷冻食品)及各种调味品,必须经学校餐厅回民管理员认可后方可入库。严禁清真禁忌的各种食物进餐厅。  
    十、加强对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餐厅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组织食品加工常识、设备操作、用电安全培训,坚持每天天然气安全检查和每周消防安全检查,每学期组织两次消防应急演练,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餐厅安全管理档案。  
    十一、发生学生食物中毒和其他安全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十二、学校各营业性餐馆发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监督员按照以上的规定要求执行。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是学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对餐厅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银川能源学院:                 食品安全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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