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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能源学院后勤集团服务承诺制

日期: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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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职工服务意识的培养,规范服务行为,全体后勤职工承诺:   
(一)热情主动,优质服务。 
严格服务行为,做到"热情、主动、快速"。服务过程要做到文明上岗,严禁刁难、推辞和拒绝服务,不得采取各种借口收取服务费和要求服务对象吃请。坚持每周向各系、相关单位的意见征询制度,主动为教学、师生提供服务。
(二)限时工作,提高效率。
  后勤服务工作人员接到学院师生、员工来电、来信、或接待来访,能当即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答复。一般常规工作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一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工作,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需要请示上级或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一个工作日内转报、转送完毕。确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向交办(当事)方说明事由。对师生或部门反映问题和意见预约时间,务必准时,不让师生多跑一次路,后勤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办公,不出现一次失约,能现场解决的必须马上解决。
(三) 教学为主,师生至上。
   牢记树立后勤就是服务的思想,一切服务为教学、为师生。凡是与教学和师生相关的服务保障,要当作后勤重点工作认真抓,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现场督办,不能出现因保障影响教学和师生生活的问题发生。
(四)欢迎监督,接受投诉。
   后勤集团成立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物管科。如果发现有违诺现象或对服务工作有异议,请用电话方式向我们投诉,后勤受理投诉部门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单位、个人答复或告知处理结果。上述服务承诺,衷心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投诉电话:18795206001,学校大客户直拨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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