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强化"校兴我兴,校荣我荣"的主人翁意识,营造"知校、爱校、荣校、兴校、强校"浓厚氛围,扩大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增强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中开展"我与学校共成长"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
二、参与单位
各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
三、活动地点
教室、操场等校内各活动场地
四、活动内容
各基层团组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紧扣"我与学校共成长"这一主题,结合学校"迎评"工作安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史、唱校歌等各类团日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把握"我与学校共成长"这一主题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与,积极探索活动的新载体、新模式,创造性地开展满足青年学生的身心需求、符合青年群体特征的活动。
2.挖掘典型,突出特色。各学院分团委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发挥优势、挖掘典型、突出特色地开展活动,通过重点抓好一批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发挥牵动作用,影响和带动面上活动的开展。
3.尊重主体,力求实效。充分尊重、发挥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努力把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团员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主题团日活动实现基层团组织全覆盖,每位团员学生都参与其中。
4.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各学院分团委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阵地,挖掘活动的亮点,对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在校内外形成良好的氛围。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分团委须在 10 月 30 日前将本次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报告(1500 字左右)、影像资料(至少一段齐唱校歌视频、至少一段活动现场视频、至少 10 张照片)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樊思琪 柴 睿 李锦成
联系电话:18893484287 15709616103
邮 箱:ycnyxytwzzb@163.com 共青团银川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解海燕 审核:王昱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