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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革命遗址遗迹】回六庄——宁夏第一个回民自治乡

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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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六庄——宁夏第一个回民自治乡位于吴忠市盐池县西部边缘与灵武市马家滩乡交界处。

该地是由井沟、南滩、老庄子、强家滩、苦水儿、岔岱6个纯回民自然村组成的一个行政村,所以自古以来称之为“回六庄”。1942-1943年,中国共产党曾在此成立过宁夏境内第一个回民自治乡。

1936 年盐池解放后,最初只划有4个行政区,不久后增加了红井子区,成为5个行政区,共辖25个乡,回六庄隶属盐池县四区五乡管辖。

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历来重视回民地区工作,盐池、定边一解放就成立了蒙古工作委员会(驻定边,主任高岗)和回民工作委员会(驻盐池,主任贾拓夫),隶属中共少数民族委员会(主任李维汉),专门进行蒙古族同胞和宁夏回族同胞的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40年1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派遗回民工作巡视团一行6人,在团长马文良的带领下,经定边到盐池回六庄工作,由于该地接近马鸿達管辖地,巡视团工作了一个月,就被蓄意制造摩擦的马鸿達部破坏(6人只有1人脱险),烈士马文良就是在这里被抓捕的。

1941年秋季,盐池县举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乡级民主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回六庄实行了民族单位独立选举。选举出乡级参议员4人、候补乡议员1人、县参议员1人。1942年4月,三边分区党委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报请中央西北局批准,在定边西关新华街(回民聚居地)成立了宁夏第一个回民自治区。与此同时,将盐池县的回六庄也划为其中的一个回民自治乡,直属定边回民自治区管辖。当时回六庄自治乡有回民人口200多人,大部分务农,也有做小生意的。当地回民马光荣当选为回六庄回民自治乡乡长。由于回六庄与定边相距 100多公里,当时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管理上有诸多不便,在1943年夏,经中央西北局批准,又将回六庄划归盐池县四区五乡。回六庄回民自治乡虽然仅存在了一年多时间,但它是宁夏境内继豫海回民自治县以后,在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乡级回民自治政权,其历史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如今,回六庄6个自然村现居住数百户当地村民,总人口已达2000人,为一典型西北山区风貌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