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院校:
为了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深化内涵建设,各院校需结合自 身学情和专业,制定并完善学分制管理方案,力争达到教管委的 基本要求。现将学分制管理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发给大家,请各院 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理事会指定的人员商议并确定本院校的学 分制管理方案,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高职院校
(一)勤工助学班。全面试行学分制,每个专业毕业需要的总学分不得低于 158 分(按正课学分为 121.875 分计算,若正课 学分超过 121.875 分,则超出部分的学分累加到毕业需要的总学分里面)。
1.学分获得渠道:
(1)军训和入学教育。每周计26学时,每 26 个学时计1个学分,共 3 周(78 学时),可获 3 个学分;
(2)依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所涉及到的所有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指选修课)(前述三个课程简称 "正课"),在每门正课通过相关考核合格后,该门正课所对应的学时按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三年学制学习期间,每个专业正课学 习的时间最低 1950 学时,同时最低可获 121.875 学分(简称"正 课学分");
(3)毕业设计(或毕业教育)。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 时计 1 个学分,共 2 周(52 学时),可获 2 个学分;
(4)顶岗实习。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学时计 0.5 分,共 15 周(390 学时),可获 7.5 分;
(5)图书馆学习。学习 50 小时计 1 学分,最高可获 20 学分 (可选);
(6)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取驾驶证书计 2 学分,其他一个 证书计 1 学分,最高可获 5 学分(可选);
(7)假期劳动教育(勤工助学)。一周计 0.5 学分,最高可 获 19.5 分(可选); 以上所有渠道总共可获得 178.875 个学分,其中必选学分为 134.375 分,可选学分为 44.5 分。
2.奖励标准:
鼓励通过各种渠道超额获取学分,凡是超过毕业专业所需学 分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毕业奖学金,具体标准为:超出学分大于 10 分的可获得三等毕业奖学金:1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15 分 的可获得二等毕业奖学金:3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20 分的可获 得一等毕业奖学金:5000 元。
(二)普通班。全面试行学分制,每个专业毕业需要的总学 分不得低于 158 分(按正课学分为 121.875 分计算,若正课学分 超过 121.875 分,则超出部分的学分累加到毕业需要的总学分里 面)。
1.学分获得渠道:
(1)军训和入学教育。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共 3 周(78 学时),可获 3 个学分;
(2)依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所涉及到的所有公共基础 课程、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指选修课)(前述三个课程简称 "正课"),在每门正课通过相关考核合格后,该门正课所对应的 学时按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三年学制学习期间,每个专业正课学 习的时间最低 1950 学时,同时最低可获 121.875 学分(简称"正 课学分");
(3)毕业设计(或毕业教育)。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 时计 1 个学分,共 2 周(52 学时),可获 2 个学分;
(4)顶岗实习。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学时计 0.5 分,共 25 周(650 学时),可获 12.5 分;
(5)图书馆学习。每学习 50 学时 1 个学分,最高可获 22.5 学分(可选);
(6)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取驾驶证书计 2 学分,其他一个 证书计 1 学分,最高可获 5 学分(可选);
(7)每参加一次夏季游学(夏令营)计 3 分,最高可获 6 分(可选);
(8)每参加一次冬季游学(冬令营)计 3 分,最高可获 6 分(可选); 以上所有渠道总共可获得 178.875 个学分,其中必选学分为 139.375 分,可选学分为 39.5 分;
2.奖励标准:
鼓励通过各种渠道超额获取学分,凡是超过毕业专业所需学 分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毕业奖学金,具体标准为:超出学分大 于 10 分的可获得三等毕业奖学金:1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15 分 的可获得二等毕业奖学金:3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20 分的可获 得一等毕业奖学金:5000 元。
二、本科院校
(一)勤工助学班。全面试行学分制,每个专业毕业需要的总学分不得低于 200 分(按正课学分为 177.125 分计算,若正课 学分超过 177.125 分,则超出部分的学分累加到毕业需要的总学 分里面)。
1.学分获得渠道:
(1)军训和入学教育。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共 3 周(78 学时),可获 3 个学分;
(2)依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所涉及到的所有公共基础 课程、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指选修课)(前述三个课程简称 "正课"),在每门正课通过相关考核合格后,该门正课所对应的 学时按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四年学制学习期间,每个专业正课学 习的时间最低 2834 学时,同时最低可获 177.125 学分(简称"正 课学分");
(3)毕业设计(论文):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共 6 周(156 学时),可获 6 个学分;
(4)毕业实习。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学时计 0.5 分,共 15 周(390 学时),可获 7.5 分;
(5)图书馆学习。学习 50 小时计 1 学分,最高可获 26 学分 (可选);
(6)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取驾驶证书计 2 学分,其他一个 证书计 1 学分,最高可获 5 学分(可选);
(7)假期劳动教育(勤工助学)。一周计 0.5 学分,最高可 获 19.5 分(可选); 以上所有渠道总共可获得 244.125 个学分,其中必选学分为 193.625 分,可选学分为 50.5 分;
2.奖励标准:
鼓励通过各种渠道超额获取学分,凡是超过毕业专业所需学 分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毕业奖学金,具体标准为:超出学分大 于 15 分的可获得三等毕业奖学金:1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30分的可获得二等毕业奖学金:3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40 分的可获 得一等毕业奖学金:5000 元;
(二)普通班。全面试行学分制,每个专业毕业需要的总学分不得低于 200 分(按正课学分为 177.125 分计算,若正课学分 超过 177.125 分,则超出部分的学分累加到毕业需要的总学分里面)。
1.学分获得渠道:
(1)军训和入学教育。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共 3 周(78 学时),可获 3 个学分;
(2)依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所涉及到的所有公共基础 课程、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指选修课)(前述三个课程简称 "正课"),在每门正课通过相关考核合格后,该门正课所对应的 学时按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四年学制学习期间,每个专业正课学 习的时间最低 2834 学时,同时最低可获 177.125 学分(简称"正 课学分");
(3)毕业设计(论文)。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共 6 周(156 学时),可获 6 个学分;
(4)毕业实习。每周计 26 学时,每 26 学时计 0.5 分,共 25 周(650 学时),可获 12.5 分;
(5)图书馆学习。每学习 50 学时 1 个学分,最高可获 35 学分(可选); (6)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取驾驶证书计 2 学分,其他一个证书计 1 学分,最高可获 5 学分(可选);
(7)每参加一次夏季游学(夏令营)计 3 分,最高可获 6 分(可选);
(8)每参加一次冬季游学(冬令营)计 3 分,最高可获 6 分(可选);
以上所有渠道总共可获得 250.625 个学分,其中必选学分为 198.625 分,可选学分为 52 分;
2.奖励标准:
鼓励通过各种渠道超额获取学分,凡是超过毕业专业所需学 分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毕业奖学金,具体标准为:超出学分大 于 15 分的可获得三等毕业奖学金:1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30 分 的可获得二等毕业奖学金:3000 元;超出学分大于 40 分的可获 得一等毕业奖学金:5000 元。
附件 1:本科院校教学行事令及学分标准
附件 2:高职院校教学行事令及学分标准
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教育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抄送:集团稽核部、教管委各部门
教育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