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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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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师资培养管理办法》(银能校〔2021〕232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打造高素质人才教师队伍。学校决定组织选派教师赴福州大学访学,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访学时间
(一)选派名额:3名
(二)访学时间:2024年9月-2025年1月或6月
二、申报条件
(一)忠诚学校、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教学能力突出,校龄在3年(含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请访学的专业必须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合,同时选派参加访学人员应在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秩序的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按需选派、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
(三)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够完成学校安排的访学计划和任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派:
1.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未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2.近3年有受党纪政纪处分、被通报批评者;
3.近2年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4.其他访学、学历提升等研学回校服务期未满者;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教师提交个人访学计划申请书,各单位按限额组织教师申报并遴选,报送申请材料。
(二)学院推荐(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学院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其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0室)。
(三)学校公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人事处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教师外出访学作为加强师资培养的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选派外出访学的教师,按各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汇报个人访学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注重过程管理。
(三)访学结束后,需在学院范围内开展访学交流活动。
(四)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并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0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