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人才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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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164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内引才312计划"和第五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163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第二批人才项目工程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人才项目申报。
一、2018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教育部计划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自治区计划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效果突出、工作认真出色,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需先提交个人申请,制定访学详细工作计划,各学院务必将可具培养潜质的优秀骨干教师推荐报送,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于4月1日前提交人事处。后经学校集中审议同意推荐者,给予分发账号进行网上系统填报。
3.项目负责联系人
人事处 209 室 戴学霞 8408317
二、2018年"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直接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书",于4月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提交人事处。
3.项目负责联系人
人事处209 室 戴学霞 8408317
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
(1)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3)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人选。
1.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164号)。
2.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自主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提供个人有关业绩、成果和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
提交人事处
3.项目负责联系人
人事处 209 室 马秀琴 8408317
四、自治区第四批"国内引才312计划"人员选拔工作
1.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内引才312计划"和第五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163号)。
2.申报流程:项目申报人自主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提供个人有关业绩、成果、贡献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5日前将申报书
纸质版、电子版及佐证材料提交人事处.
3.项目负责联系人
人事处 209 室 马秀琴 8408317
人事处 2018年3月26日